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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广德县电商振兴乡村提升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31    来源: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

  经研究,现将《广德县电商振兴乡村提升工程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德县商务局 广德县财政局

  2018年5月17日

  2018年广德县电商振兴乡村提升工程实施办法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8〕26号)、《宣城市商务局宣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8年宣城市电商振兴乡村提升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宣商〔2018〕74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明确年度目标任务,推进我县电商振兴乡村提升工程,现制定以下实施办法。

  一、总体目标

  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电商安徽”建设为契机,坚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向,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按照“资源整合、体系健全、功能完善、服务规范”工作思路,推进我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电商物流配送中心和村级电商服务网点(以下简称“两中心、一站点”)建设和巩固提升,增强农村产品上行服务能力,促进农村产品网销上行,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

  二、年度任务

  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全覆盖巩固提升,具体为:1个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1个农村物流配送中心和127个农村村级服务站点,开展农村电商培训1200人以上。

  三、实施内容

  (一)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为农村电商发展提供综合信息、业务咨询、营销策划、人员培训、创业孵化、视觉文创等综合服务。加强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村专业大户、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返乡创业青年、乡镇政府和村两委工作人员等电商培训服务,推进农村电商品牌建设,提升电商公共服务实效。

  (二)县级电商物流配送中心。推动农村快递资源集中整合,健全县域电商物流配送网络,努力提升农村快递服务能力,降低农村快递投送成本。

  (三)村级电商服务网点。加强农村电商综合便民服务,引导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和“一网多用”,鼓励村级电商服务网点与农村快递公共服务点、惠农金融服务室、信息进村入户益农信息社等乡村服务设施共建共享。

  (四)开展农村电商培训。按照政府引导、企业参与、整合资源、分类培训、注重实效的原则,分层次、多渠道开展电商理论、实操培训,引导更多经营主体通过电商拓展业务,实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四、资金筹集

  我县是国家第二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根据《安徽省商务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扶贫办关于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皖商办建函〔2018〕86号)要求,使用中央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开展“两中心、一站点”建设和电商培训,验收合格后按照《广德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给予相应扶持。

  五、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是村级服务网点建设、农村电商培训的责任主体,县商务局是“两中心”建设责任主体,要把农村电商全覆盖建设和巩固提升工作作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任务,建立相应工作推进机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时间节点,安排专人抓好落实。各单位的联系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名单请于5月31日前从OA系统发送到县商务局电商办。

  (二)强化督查考核。农村电商全覆盖建设和巩固提升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县民生工程考核指标体系,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将加强督查调度,对工作滞后、进展缓慢的,及时通报,限期整改。

  (三)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加强农村电商全覆盖宣传工作和舆论引导,充分利用传统和网络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宣传农村电商发展和全覆盖建设的积极成效、典型经验和政策举措,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每季度上报宣传信息不少于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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