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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德市工业企业“培大育强”三年(2020-202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06    来源: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广德市工业企业“培大育强”三年(2020-2022年)行动计划》业经市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6日

  广德市工业企业“培大育强”三年(2020-2022年)行动计划

  为加大龙头企业培育力度,优化市域经济结构,增强全市工业经济综合实力,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强化工业首位意识,集中优势资源,培育具有牵引性、带动性的龙头企业。

  二、培育目标

  根据我市工业企业现状及发展规划,建立广德市培大育强企业库,通过3年培育,到2022年底,力争全市符合产业发展导向、年销售收入5亿元以上企业达到40家,其中10亿元以上20家、20亿元以上8家、50亿元以上3家。

  三、培育对象

  在我市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符合产业发展导向,三年内有望销售达5亿元、10亿元、20亿元、50亿元的工业企业(名录详见附件1),企业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无重大安全生产、环境危害、质量事故,无拖欠员工工资、社保及严重失信行为。

  四、培育政策

  对进入培育库的企业,三年内达到培育目标的,可享受以下相应奖励,资金由市、镇(乡、园区)按财政分成比例分担。

  (一)实现培育目标,且完成协议投资的,根据企业发展及贡献情况,分层次予以嘉奖。

  (二)三年培育期内,购置新生产设备的,按原有政策技改补助标准上浮10%。

  (三)以2019年税收为基数,三年培育期内,对每年税收增长10%以上的企业,按税收增长部分地方留存的10%予以奖励。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帮扶指导。成立广德市工业企业培大育强行动计划工作领导组(附件2),统筹推进该项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针对每个企业,成立工作专班负责解决企业相关问题。

  (二)加大要素保障。对培育企业三年期培育内新增项目建设用地、用能指标、融资需求等优先支持,对于生产经营中企业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一事一议”予以协调解决。

  (三)健全沟通机制。各工作专班负责培育库内各企业的具体帮扶,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汇报相关情况。

  六、相关事项

  (一)经领导组同意,可对培育库企业实行动态调整。

  (二)该计划由广德市工业企业培大育强行动计划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市经信局)负责解释,若与其他优惠政策存在重复情形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

上一条:广德市工业企业“小升规”培育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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